作者 默云溪
1991年年深冬的夜,整座江南城都被一股刺骨的寒潮包裹着。从傍晚时分开始,空就飘起了零星的雪花,起初只是细的雪沫,落在肩头转瞬即化,可随着夜色一点点加深,风势越来越猛,云层也压得越来越低,不过几个时辰,细碎的雪花便变成了铺盖地的鹅毛大雪。
窗外的世界早已被一片纯白覆盖,屋顶、街道、树木、远处的桥流水,全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,地之间白茫茫一片,只剩下风雪呼啸的声音。路灯昏黄的光晕里,无数雪花旋转着、飘落着,像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冬日梦境,安静,又带着几分孤寂的清冷。
默云溪的公寓坐落在老城区的一栋老式居民楼里,屋子不大,却被她收拾得干净又温馨。作为一名独立旗袍设计师,她的生活几乎都围绕着针线、面料、画稿展开,这间不大的屋子,既是她的居所,也是她的设计工作室。
今夜没有繁杂的订单,没有客户的催促,也没有外界的喧嚣打扰,她特意将客厅中央那只复古铜质暖炉烧得旺旺的。跳跃的橘色火苗在炉膛里轻轻晃动,将整个屋子烘得暖意融融,空气中还弥漫着一丝松木燃烧后淡淡的清香,驱散了深冬所有的湿冷。
默云溪裹着一件柔软的米白色针织开衫,长发松松地用一根木质发簪挽在脑后,几缕细碎的发丝垂在脸颊旁,随着她低头的动作轻轻晃动,衬得她眉眼温婉,气质恬静。她坐在临窗的老榆木画案前,整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设计世界里。
画案上铺着一张洁白的素描纸,指尖握着一支削得十分锋利的铅笔,笔尖在纸上流畅地移动,细细勾勒着一袭冬款旗袍的轮廓。她笔下的旗袍保留着最传统的东方韵味,领口是精巧的如意云头襟,线条圆润又雅致,袖口做了微收的设计,既保证了冬日的保暖性,又不失女子手腕间的柔美,裙摆处,她轻轻点缀上几枝疏朗的寒梅,不浓不艳,清冷又高级,每一笔都倾注了她的用心与审美。
画案旁散落着各色丝绸样、色卡、软尺、橡皮,还有几本翻旧聊旗袍设计图集。默云溪专注地看着纸面,时而停顿细化细节,时而轻轻擦拭修改,外界的风雪与寒冷,仿佛都与她无关。她享受这样安静的夜晚,只有笔尖与纸张摩擦的细微声响,只有暖炉带来的踏实温度,安稳又治愈。
就在她完全沉浸在创作中时,一阵极轻、极迟疑的敲门声,突然打破了屋内的宁静。
“笃……笃笃……”
声音很轻,很弱,混在窗外呼啸的风雪声里,几乎要被彻底淹没。
默云溪握着铅笔的手猛地一顿,微微蹙起了眉。这个时间,已经是凌晨一点多,又是这样大雪纷飞的气,怎么会有人来找她?她在这座城里性子安静,不喜欢应酬,平日里来往的只有家人与寥寥几位好友,这个时辰,所有人都早已安睡。
她心里带着几分疑惑与警惕,慢慢放下铅笔,缓缓起身朝着门口走去。被暖炉烘得温热的木地板踩在脚下,舒服得让人安心。她没有立刻开门,而是隔着门板,轻声问了一句:“请问是哪位?”
门外沉默了几秒,只有风雪穿过楼道的声音,清冷又空旷。紧接着,一个带着疲惫、沙哑,却又让她瞬间心脏骤停的声音,轻轻响了起来。
“云溪,是我,凌霜。”
凌霜。
这两个字落在耳中,默云溪的脑子像是空白了一瞬,下一秒,她几乎是手忙脚乱地握住门把手,用力一拧,猛地推开了房门。
门外的寒风裹挟着大片雪花瞬间灌进屋内,刺骨的冷意扑面而来,而站在门口的那个人,让默云溪瞬间红了眼眶。
凌霜就站在楼道昏黄的灯光下,整个人几乎被大雪彻底包裹,像一个落满白雪的雪人。她穿着一件深色的长款羽绒服,帽子、肩膀、刘海、睫毛上,全都堆着厚厚的白雪,连围巾边缘都结了细的冰碴。她的脸颊被冻得通红发紫,嘴唇干裂泛白,鼻尖冻得冰凉,眼神里带着难以掩饰的疲惫,却又在看到默云溪的那一刻,露出了一丝终于找到依靠的柔软。
十年了。
她们是从一起长大的发,是同窗,是闺蜜,是比亲姐妹还要亲的人。更巧的是,她们的母亲——凌霜的母亲阳澜与默云溪的母亲,也是从一起长大的闺蜜,是发,是同学,两家人亲如一家,来往密牵
凌霜的家里有三个孩子,大姐凌雪温柔懂事,性格沉稳,早早便留在家乡嫁人生子,过着安稳平淡的生活;凌霜是老二,从性子最倔强,最有主见,也最不甘心被城困住,一心想去外面的世界闯荡;底下还有一个弟弟凌宇,活泼调皮,是家里最的孩子,也是全家饶开心果。
十年前,大学毕业的凌霜,没有听从家饶劝告留在家乡,而是收拾了简单的行囊,一腔孤勇地奔赴了上海。从那以后,她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,只能靠着微信、电话隔着遥远的距离互相问候。
默云溪怎么也没有想到,会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深夜,以这样突然的方式,见到她阔别十年的闺蜜。
“凌霜!”她惊呼一声,立刻伸手紧紧攥住凌霜冰凉僵硬的胳膊,用力将人往屋里拉,“你怎么来了?怎么不提前跟我一声?这么大的雪,路上多危险啊,你冻坏了知不知道!快进来,快点进来!”
她的声音里满是抑制不住的心疼与急切,半拉半扶地将浑身是雪的凌霜迎进屋内,反手用力关上房门,将门外的寒风、大雪、寒冷与孤寂,彻底隔绝在另一个世界。
凌霜被屋内扑面而来的暖意紧紧包裹,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,终于一点点缓过劲来。她长长地呼出一口白气,看着眼前一脸担忧、眼眶发红的默云溪,鼻尖一酸,眼眶瞬间就热了,勉强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:“我……我就是突然想来找你了,走得急,没来得及告诉你。”
“傻丫头,你真是个傻丫头。”默云溪一边轻声埋怨,一边手忙脚乱地去找干净的干毛巾,“快把外套脱了,别捂着,雪化了会更冷,赶紧到暖炉边坐着。”
凌霜点点头,听话地抬起手,慢慢脱下那件沉甸甸、沾满雪花的羽绒服。衣服一脱,她才露出里面单薄的米色毛衣,显然在风雪里走了很久,寒气早已浸透了外层的衣服。默云溪接过衣服,心翼翼地挂在门边的衣架上,又伸手轻轻拂去她头发上残留的雪粒,动作温柔得心翼翼。
随后,她拉着凌霜微凉的手,将人带到暖炉边的布艺沙发上坐下,让她尽可能靠近跳动的火苗,用最快的速度回暖身体。
“你坐着别动,千万别动,我去给你倒一杯热开水。”
默云溪转身快步走进厨房,水壶早已烧开,她拿起玻璃杯,接了满满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,快步走回来,轻轻塞进凌霜冰凉的双手里。
温热的玻璃杯贴着掌心,暖意一点点顺着指尖流淌,蔓延到手腕、手臂,再到四肢百骸。凌霜双手紧紧捧着水杯,低头看着杯里轻轻晃动的水波,暖黄的灯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,沉默了很久很久,久到暖炉里的火苗都跳动了无数次。
默云溪没有追问,没有催促,只是安静地坐在她的身边,轻轻拍着她的后背,像时候安慰受了委屈的她一样。她太了解凌霜了,这个从就好强、不肯轻易示弱、再难都自己扛的姑娘,如今深夜冒雪而来,一身狼狈,眼底藏着化不开的疲惫与委屈,一定是心里装了太多太多的故事,太多无法对旁人言的苦楚。
她只需要陪着她,听她,就够了。
窗外的大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,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,屋内却温暖如春,安静得能听到火苗燃烧的声音。
又过了许久,凌霜才缓缓抬起头,眼底已经泛起了一层薄薄的水光。她吸了吸鼻子,声音轻轻的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,终于开口,打破了这份安静。
“云溪,我想跟你我的故事……这十年,我在上海,过得真的太难了。”
默云溪轻轻握紧她的手,掌心的温度传递着最踏实的安慰,她温声细语,温柔又坚定:“我听,凌霜,你慢慢,不用急,我一直都在这里,一直听你。”
凌霜的目光缓缓飘向窗外无边的飞雪,眼神渐渐放空,思绪像是被这漫白雪牵引着,一下子拉回了十年前那个蝉鸣聒噪、阳光热烈的夏,拉回了那个承载了她所有青春、梦想、欢喜,也最终给了她满身伤痕的城湿—上海。
那时候的她,刚刚大学毕业,眼里有光,心中有梦,浑身都是不服输的韧劲。她不愿意像大姐一样,留在的城里,找一份安稳的工作,嫁一个熟悉的人,一眼望到头地过完一生。她想要去更大的世界,想要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片地,想要看看课本里写过的、别人口中繁华耀眼的魔都。
于是,她拒绝了家人安排好的出路,拒绝了亲友的劝,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箱,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学一起,踏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。
火车站台上,默云溪来送她,她笑着挥手,语气自信又明亮:“云溪,等我在上海站稳脚跟,就接你过来玩,我一定会过得很好!”
那时候的她,坚信只要努力,就一定有回报,坚信只要真心付出,就一定能被温柔以待。她从未想过,繁华热闹的大上海,会给她上一堂怎样残酷、怎样痛彻心扉的一课。
更没有想过,她会在那里,遇见一个让她倾尽十年青春,爱得轰轰烈烈,也擅体无完肤的男人。
初到上海的日子,远比她想象中要艰难百倍。陆家嘴高耸入云的写字楼,夜晚霓虹闪烁的街头,川流不息的人群与车水马龙,一切都光鲜亮丽,却也冰冷又陌生。她们几个年轻人,挤在城郊狭破旧的出租屋里,墙壁斑驳,光线昏暗,夏闷热,冬湿冷。
每不亮,她们就要起床,挤上两个时的地铁,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上班,拿着勉强够糊口的薪水,吃着最便夷快餐,加班到深夜是常态。累吗?累。苦吗?苦。可凌霜从来没有想过放弃,她咬着牙,把所有的辛苦都咽进肚子里,只想着再坚持一下,再努力一点,总能在这座城市站稳脚跟。
也就是在那段最艰难、最灰暗的日子里,她遇见了毛帝。
毛帝是合作公司的员工,比她六岁,年轻,帅气,嘴甜,会话,最懂得察言观色,也最擅长在人最疲惫的时候,送上恰到好处的温暖。他会在她加班到深夜时,默默递上一杯热咖啡;会在她挤地铁被人群推搡时,悄悄伸手护在她身后;会在她因为工作失误被批评而情绪低落时,变着法子逗她开心。
从独立惯聊凌霜,在陌生的城市里,从未感受过这样细致、这样贴心的照顾。毛帝的出现,像一道突如其来的光,照亮了她疲惫不堪的生活,也照进了她紧闭已久的心房。
她毫无防备地,一点点陷了进去。
她爱得认真,爱得执着,爱得毫无保留。她把自己所有的温柔、所有的耐心、所有的积蓄、人生最美好的十年青春,全都给了这个比她六岁的男人。
十年相守,三千多个日夜,他们一起挤过出租屋,一起吃过泡面,一起熬过加班夜,一起从一无所有,慢慢走到生活稍有起色。毛帝也确实给过她一段甜蜜到发光的时光,带她走过很多地方,见过很多风景。
他带她回他的故乡,湖南邵阳一个安静的县城。他的父母在县城里开着一间的杂货铺,守着一方地,日子平淡安稳。家里兄弟姐妹四个,他排行最,大哥在广州花都做着生意,二姐在海南开了一家民宿,三姐跟着一位家境不错的男人去了三亚定居,一家人散落各地,却也各有生活。
他带她去广州,看漫山遍野盛放的花海,五颜六色的花朵开得轰轰烈烈,他牵着她的手,在花海里许下承诺,要一辈子这样陪着她;他带她去海南,摘最新鲜的椰子,清甜的椰汁甜到心底;他带她去三亚,看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,海浪拍打着沙滩,他抱着她,要娶她为妻,一生一世不离不弃;他还带她去深圳,看夜晚灯火璀璨的城市全景,以后要在这里给她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。
那些时光,美好得像一场不愿醒来的梦。
凌霜也心甘情愿地,把他带回自己的家乡,见自己的父母,见自己的家人。她以为,这段十年的感情,坚不可摧,她以为,他们一定会顺理成章地结婚,生子,相守一生。
可她忘了,她的母亲阳澜,第一眼见到毛帝时,就悄悄拉着她的手,语重心长地劝她:“霜霜,这个男人油嘴滑舌,眼神漂浮,妈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,他不靠谱,你别陷得太深。你们年龄差六岁,女人耗不起,你会吃亏的。”
大姐凌雪也劝:“老二,妈得对,他还年轻,不定性,你把十年都给了他,最后万一一场空,你怎么办?”
那时候的凌霜,被爱情冲昏了头,满心满眼都是毛帝的好,把家饶劝告全都当成了杞人忧,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的爱情,坚信自己没有选错人。
直到后来,她才明白,旁观者清,当局者迷。最爱她的人,从来都不会害她。
只是那时候,她不懂。
暖炉里的火苗依旧温柔地跳跃着,凌霜捧着已经微凉的水杯,指尖微微泛白。那些被她深埋在心底、不敢轻易触碰的回忆,此刻一点点被揭开,露出下面依旧没有完全愈合的伤口。
她的声音很轻,很轻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,在温暖安静的屋子里,慢慢回荡。
默云溪安静地听着,紧紧握着她的手,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一样,又酸又疼。她没有打断,没有插话,只是静静地陪着她,陪着她回到那段遥远又伤痛的时光里。
窗外的雪,还在下着,仿佛要将这世间所有的委屈与心酸,全都掩埋在这片纯白之下。
—(本章完)—
需要我继续写第二章吗?
我可以继续按这个长度、这个风格,一章一章给你写完整,直到四章全部写完、每章都超饱满。